明建〔2022〕32号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筑业诚信激励失信惩戒工作的通知(试行)
各县(市、区)住建局,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的良好建筑市场秩序,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参照南平、漳州等地做法,现就优化我市建筑业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诚信激励,优化程序
(一)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项目,本市龙头企业投标人无需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类似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本市龙头企业认定为满足要求;类似业绩作为加分条件的,本市龙头企业该项得分认定为满分。
(二)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评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项目,在确定入围投标人名单过程中,参与投标企业在不超过50家(含)时,全部入围;参与投标企业超过50家时,先按省厅要求从所有投标人中抽取50家入围后,未被抽取到的本市龙头企业按以下方式入围:招标控制价小于0.3亿元(含本数),按照本市龙头企业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差价绝对值由小到大依次排序,选取前10家(第10家有多家差价绝对值相同的,同时入围);招标控制价大于0.3亿元,按照本市龙头企业投标报价与评标基准价差价绝对值由小到大依次排序,选取前15家(第15家有多家差价绝对值相同的,同时入围)。如涉及类似业绩作为资格条件的,本市龙头企业投标人无需提供类似业绩证明材料,认定为满足要求。
(三)采用简易评标法评标的工程,投标人数量少于20家时全部入围评审;投标人数量多于20家时,先从本市龙头企业投标人中随机抽取5家入围,再从剩余投标人(含第一次未被抽中的投标人)中随机抽取 15家入围,最后从未被抽取的注册地在本市的建筑企业中抽取10家补充入围。
(四)本市龙头企业在三明市行政区域内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实行龙头企业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制度,发生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没收违约金情形的,应按照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要求支付相关款项。鼓励建设单位对信用综合评价分高的龙头企业予以减免履约保证金。
二、失信惩戒,强化诚信意识
(一)对存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挂靠、转包、违法分包以及虚假、恶意投诉等违法行为的投标人,依法严肃查处,符合相关情形的列入建筑市场“黑名单”,存在上述行为的企业列入各行政主管部门重点监管、差异化管理。
(二)鼓励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企业业绩、信用综合评分等内容优先选择信用良好的招标代理机构。各级建设主管部门对信用评价(季度)得分低于60分或者得分排名后10名的招标代理机构实行差异化管理,选用此类招标代理机构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备案时书面说明理由。
三、其他
本通知自发文之日起实施,试行一年。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的招标项目,应在招标文件(施工项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2的“其他条款”栏、工程总承包项目在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的“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栏)中明确第一条 (一)至(四)点事项。市建筑业龙头企业名单由市住建局公布。
附件:龙头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参考模板)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8月3日
附件
龙头企业免交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参考模板)
龙头企业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主管部门:
本单位自愿作出如下承诺:
本单位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招标投标活动中,如有投标截止后撤销投标文件,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更改合同实质性内容、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的行为,本单位承诺在招标人要求的时限内补交投标保证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本承诺自签订之日起3年有效。
授权委托人签字:
授权委托人联系电话:
企业公章: 法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三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22年8月3日印发 |